| 2007年南宁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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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03 10:47 文章来源:南宁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2007年,南宁市认真贯彻国家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加强宏观调控等政策,紧紧抓住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等机遇,充分发挥核心城市作用,率先发展,主动融入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积极推进商贸流通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乡消费环境,加大市场运行监测调控力度,努力克服生活必需品及生产资料等价格上涨造成的困难,确保市场商品供应,促进了全市消费品市场平稳高速增长。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500亿元,达到515.62亿元,比上年增长18.4%,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创1997年以来年度最高增速,在西部11个省会城市中居第四位,零售总额占广西四分之一强。
一、2007年南宁市消费品市场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消费品市场规模扩大,增速明显加快
2007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515.6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4%,比2002年的256.78亿元增长1.01倍,市场流通规模不断扩大。其中一季度以16.86%的较高增幅开局,二、三、四季度分别增长14.8%、20.91%和20.25%,全年每月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均在40亿元以上,自6月份以来连续7个月单月增幅在18%以上,显示出我市消费市场快速增长态势。
(二)“节会经济”的拉动因素显著,成为我市消费市场的突出亮点
2007年, 南宁市政府切实加强对消费的引导,大做“节会经济”的文章。一是成功举办第十七届中国厨师节暨2007南宁•东南亚国际旅游美食节。本届厨师节创造了历届厨师节规模最大、档次最高、参加和参观人数最多的纪录,被誉为厨师节历史上的里程碑,共接待国外及国内各省、市、自治区代表团39个,接待参会代表1849人,接待参赛选手近500人,大大提高了南宁市“美食天堂”的影响力。二是继续举办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和2007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两会一节”参展商达8281人,专业观众33480人,比上届增长8%,累计贸易成交总额14.2亿美元,同比增长12.1%。三是举办各类商品展示展销活动,如“月月美食节”、“月月汽车展”、“月月服装展”、“月月房产展”等,特别是“月月汽车展”举办得有声有色,全年共举办了12次大型汽车展示展销会,促进了汽车销售大幅增长。2007年全市汽车零售额66.96亿元, 同比增长16.75%,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贡献率达11.99%。 通过举办一系列大型活动,为南宁带来巨大的消费人流,拉动了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大幅增长。在这些大型活动集中的10月份,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6.94亿元, 同比增长19.55%,是全年增长较高的月份。
(三)餐饮业发展势头强劲,成为领涨行业
在市委、政府提出打造“美食天堂”的工作目标推动下,2007年全市先后组织举办“月月美食节”、第十七届中国厨师节暨2007南宁•东南亚国际旅游美食节、南宁市烧烤火锅美食节、中国南宁美食嘉年华——台湾美食节、南宁水街美食狂欢节、马山县首届文化旅游美食节、宾阳炮龙节地方传统美食街活动、竹篱笆竹文化旅游美食节等一系列美食节活动。特别是马山县首届文化旅游美食节办出了特色、树立了品牌,以“体验民族文化、游览奇山秀水、品尝生态美食、感受魅力马山”为主题,以美食节为载体,带动文化、旅游、美食、畜牧业等发展,打响黑山羊、“里当鸡”、金银花、旱藕粉等一批特产品牌,成为我市美食节的成功范例。2007年全市餐饮业零售额实现57.76亿元,增长20.08%,比去年同期增幅高出1.48个百分点,增幅高于批零贸易业2.05个百分点,高于全市零售额1.68个百分点,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贡献率为15.6%。其中12月份,全市餐饮业零售额实现5.1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29%、其规模与增幅均为全年月度最高,成为我市消费市场领涨行业。
(四)假日消费市场持续繁荣,拉动效应明显
“春节”、“五一”、“国庆”三个长假为消费者提供了充足的购物时间和消费氛围。全市流通企业抢抓时机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促销活动,营造浓郁的节日氛围,琳琅满目的商品,优美舒适的购物环境,吸引了诸多消费者,使节日市场繁荣活跃,购销两旺。据监测,2007年“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南宁百货大楼、沃尔玛、北京华联、深南城百货、梦之岛、利客隆超市等重点监测流通企业累计销售额达4.65亿元,同比增长24.65%,有这些重大节日的2月份、5月份、10月份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比上年增长22.94%、14.7%、19.55%,假日消费已成为拉动全市市场消费的重要力量。
(五)商贸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提升了南宁市商业档次
“商贸活市百亿投资工程”不断深化实施,效果显著。2007年南宁市加大商圈和商业街的建设力度,重点打造大朝阳商圈,使之更具有商贸竞争力和区域性辐射力,同时着力打造琅东商圈和良庆区五象街区步行商业街、江南区邕州老街、七星路服装精品一条街、桃源路文化娱乐一条街、西乡塘区南宁大商汇一条街等五条特色商业街。地王国际商务中心、航洋国际商贸城等相继建成,广州友谊商店、沃尔玛超市航洋店、巴黎春天百货等国内外知名企业进入琅东商圈相继开业,推动了消费品市场的进一步扩大。为民办实事的28个农贸市场新建和改造工作完成并开业,大商汇、金源汽车城、盐田港、华南工业原料城等物流项目全面推进,促使南宁市商贸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大步提升南宁市商业品位,进一步优化消费市场环境。
(六)城乡消费品市场同步发展,增速加快
南宁市城市集聚和辐射功能的显著增强,农村商品流通网络进一步改善,为消费总量扩张提供空间,城乡消费品市场同步协调发展。2007年全市城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23.45亿元,比上年增长18.6%,增幅比上年提高3.3个百分点,占全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上年的81.98%上升到82.12%。2007年,我市继续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鼓励城市商业企业将销售网络延伸到农村重要乡镇、集镇,在农村开办连锁店、便民店和超市,进一步深化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共建成和通过验收500家农家店,完成了自治区商务厅下达的目标任务,目前我市农家店总数达1141个,基本实现每个村委会都有农家店,有效地拉动了农村消费的增长。2007年全市县及县以下农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92.17亿元,增长17.44%,增速比上年提高2.62个百分。
(七)热点商品旺销,消费结构继续改善
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不断增长,居民的消费方式逐步从生存型向享受型、发展型转变,代表消费结构升级的汽车类、金银珠宝类、家装类及文化办公用品类商品快速发展。从全市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企业统计的数据看,金银珠宝类销售增长尤为突出,比去年同期增长40.05%;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6.75%,拉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1个百分点;文化办公用品类商品销售同比增长24.62%;穿着类商品销售同比增长28.38%,比重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今冬气温偏低,冬季服装如羽绒服、棉衣、保暖内衣、及长靴、鞋袜等商品销量大增;食品、饮料、烟酒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7.94%;家用电器类商品销售同比增长11.21%,由于液化气价格持续上涨,电磁炉、电饭煲等替代液化气的小家电畅销。
(八)批发零售贸易业增长加快,重点流通企业销售持续稳定增长
我市的批发零售企业经营规模日益发展壮大,其门类齐全,组织化程度相对较高,经营渠道畅通,显示出其在流通领域的主导地位和巨大的市场潜力。2007年,全市批发零售贸易业实现商品零售额456.41亿元,同比增长18.03%,占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88.52%。据我市监测,2007年全市11家重点流通企业实现商品销售额53.66亿元,同比增长21.95%。其中南宁百货大楼、梦之岛、百盛等百货类企业凭借规模化程度高、地理位置等优势,集聚了旺盛的人气,销售实现新突破,分别比去年同期16.3%,19.82%,35.37%,国美电器、苏宁电器等家电类企业2007年分别新开1家、2家门店,实现销售业绩大幅增长,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77.13%,46.34%;沃尔玛、人人乐、深南城等超市类企业销售持续增长。
(九)非公有制经济零售额保持快速增长,市场份额继续扩大
非公有经济日益成为我市消费市场中最具活力与生机的经济成份。2007年,全市非公有经济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98.8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58%,增幅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8个百分点,市场份额达96.74%,比上年提高0.96个百分点,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贡献率达到101.97%,拉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8.76个百分点。其中,个体经济实现零售额280.38亿元,增长19.88%,市场份额为73.8%;私营经济实现零售额68.8亿元,增长23.55%;港澳台商经济实现零售额5.58亿元,增长140.12%;外商经济实现零售额9.59亿元,增长90.91%。
(十)消费价格结构性上涨,食品类涨幅居首
2007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104.4%,同比上涨4.4%,其中食品类价格指数111.4%,同比上涨11.1%,涨幅居八大类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的首位,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3.8个百分点。在食品类价格上涨中,猪肉平均价格上涨48.1%、鸡平均价格上涨31.3%、鸭平均价格上涨25.6%、蛋类价格上涨25.6%、油脂价格上涨21.9%、水产品价格上涨4.2%、菜平均价格上涨3.5%。受此影响,我市食品类人均消费性支出增速达16.9%,居八大类人均消费品支出前列。
二、消费品市场运行中的主要问题
(一)物价上涨较快影响消费。2007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同比上升4.4%,物价的快速上涨增大了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压力,在各种市场因素的作用下,群众对消费品物价满意度下降,从年初成品油、水、电、煤、气先后价格上调,加之教育、就医、住房诸多价格的不确定性,使居民对未来支出预期有顾虑,消费信心不足,消费欲望不强。这些因素都影响了整体消费水平的提高。
(二)农村消费市场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我市农村消费市场发展较快,但某些农村地区仍然存在水、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不仅限制了现代商业的发展,而且抑制了农村居民潜在的消费需求。另一方面,农村医疗卫生及养老保障机制不健全也影响农民消费,不利于消费结构的升级和潜在购买力的提高。
(三)市场区域规模差距明显。从城区看,位于中心城区的青秀区、兴宁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20.58%和19.34%,而位于城郊结合部的良庆区、邕宁区所占比重仅分别为1.8%和1.01%。从各县看,经济相对发达的宾阳县、横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5.43%和4.5%,而贫困县上林县、隆安县、马山县所占比重仅分别为1.13%、1.20%和1.22%。
(四)市场秩序有待加强。随着国家对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商品市场秩序有所改善,但市场上虚假广告、价格欺诈、以次充好、短斤缺两等现象依然存在,严重干扰市场健康秩序,影响居民正常消费。
三、几点建议
2008年,国家宏观调控和开拓城乡市场各项政策的实施,将为消费市场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居民收入的稳步提高和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的进一步完善,将进一步增强居民消费信心和消费能力,自治区50周年大庆、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等重大节庆活动的举办,《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南宁市全力融入北部湾经济区建设,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的改善,将形成多元化的消费热点,全年消费品市场将继续保持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预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增长16%以上。
为进一步扩大市场消费,我们建议:
(一)不断完善管理手段和方式,努力实现“管理创新”。
随着商贸流通业的不断发展,其内涵也越来越广泛,工作任务越来越艰巨,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各级商贸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从战略高度来认识商贸流通业的重要性,切实把商贸流通作为先导产业、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重要工作来抓,要研究管理新理论,探索新方法,拓展新思路,实现“管理创新”,方式上要逐步从过去注重各类审批和许可向促进和指导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转变,手段上要积极应用现代科技,充分发挥我市目前已建成的市场运行监测体系的作用,加强信息采集,扩大完善样本,加强市场运行分析工作预测,不断提高流通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二)继续加强流通设施建设,增强南宁辐射功能。要紧紧抓住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和建设中国西南大通道等机遇,推进区域间的商贸、物流、旅游等产业合作,加快大朝阳商圈、琅东凤岭商圈、香港街、澳门街、台湾街、广东街及一批在建和待建的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的建设,把南宁市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城市。同时,抓好中国东盟大宗工业生产材料交易市场等十大市场建设,不断完善我市流通市场体系。通过加强流通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消费市场环境,增强南宁商贸辐射力。
(三)扩大需求,促进消费。认真贯彻国家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方针和全区商务工作会议精神,下大力气促消费。围绕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抓好“510”促销活动,即选择10种重点消费品开展5次集中宣传促销活动,重点推动餐饮业、服装业、家装业、家电业、食品业、汽车业、健身业、房地产业以及文化消费、旅游消费等发展。继续开展“月月美食节”、“月月汽车展”等活动,进一步扩大消费。同时,抓好农产品流通工作,解决卖难问题,突出抓好水果、蔬菜、花卉、家禽、家畜等大宗农产品的产销衔接工作,推进工业品下乡,开拓农村市场。
(四) 采取有力措施,抑制物价过快上涨。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关于稳定物价、确保市场供应的政策规定,采取有力措施,促进生产,保证市场供应。加强对价格苗头性、趋势性变化的监管,防范价格异常波动。对价格波动大的商品及时组织货源,确保供应,坚决打击哄抬物价等行为。抓好教育收费、医药价格、通信资费、农资价格及涉农收费等监督检查,依法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妥善处理物价上涨对广大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影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国家优惠政策,增强居民的消费信心。
(五)、进一步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消费。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改善农村的水、电、路、住户、通讯等生产生活条件,刺激农民消费。三是要根据农村消费的独特性,调整商品供给结构,组织适销对路商品,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农民需求,促进农村市场发展。四是继续实施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挖掘农村消费品市场潜力,扩大农村消费。
(六)改善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加大对不实宣传和误导消费行为的惩治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为扩大消费者创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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