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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商务厅2005-2007年“三绿工程”实施方案
2005-04-30 13:5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做好全省商务部门2005-2007年“三绿工程”工作,根据商务部、科技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联合下发的《三绿工程五年发展纲要》(商运发[2004]516号)及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要求,并结合我省商务工作实际和部门职责分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确保食品安全为目的,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宗旨,以培育绿色市场和绿色生产加工线为主要内容,重点抓好加工和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实现食品加工和流通环节的质量控制,强化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市场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

  二、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全省商务部门实施“三绿工程”的工作重点是:培育绿色市场和绿色加工生产线。工作目标是:以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为手段,加快建立流通和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上市销售食品安全放心。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三绿工程”试点工作,通过典型示范,全面、健康地推进全省“三绿工程”工作,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使全省加工和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好转。

  2005-2007年要力争达到以下阶段性目标:

  2005年,贵阳、遵义各建立3个绿色试点市场(包括绿色加工生产线),并在此基础上,各建立1个绿色示范市场(包括绿色加工生产线),其余地、州、市各建立1个绿色试点市场(包括绿色加工生产线);绿色示范市场的进货索票索证率达到90%以上。

  2006年,贵阳、遵义各建立3个绿色示范市场(包括绿色加工生产线),其余地、州、市各建立1个绿色示范市场(包括绿色加工生产线);绿色示范市场的进货索票索证率达到95%以上。

  2007年,全面推广培育绿色市场和绿色加工生产线工作,各地、州、市大型食品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规模较大的食品加工企业,均作为绿色市场(包括绿色加工生产线)的培育对象,全省绿色示范市场(包括绿色加工生产线)达到22个,其中:贵阳5个,遵义3个,其余地、州、市各2个,绿色示范市场的进货索票索证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培育绿色市场

  1、加强市场硬件建设,按环保要求和绿色市场标准改善环境,批发市场要配备冷藏设施,零售市场要配备保鲜设施,逐步实现设施现代化。

  2、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对入场交易的经营者,要求依法办理有关证照,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对入场交易的食品,严格实行索票、索证、认定、商品台帐等制度;对手续不全或不合格的经营者和食品,禁止入场交易。零售市场要严格从开展日常检测的批发市场、定点屠宰厂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正规生产企业进货。建立经营者食品质量卫生跟踪系统,便于出现问题追根溯源。

  3、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配备简易食品有害物残留检测设备,按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日常检测,实行检测结果公示制度,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严格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或销毁,形成有害物超标食品退出市场机制。

  4、改进销售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提高生鲜食品在便民超市等现代营销方式中的销售比重。大力发展包装食品、净菜上市、肉品冷链配送和电子商务,推行竞价销售,并实行电子结算,加快建立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柜、专区和专卖店。

  5、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市场管理,实行经营者违规处罚和退出市场制度。

 (二)培育绿色加工生产线

  1、加强原料检测,保证原料质量,把好原料入厂关。生产加工原料要安全、无污染、无公害,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经检测不合格的原料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发展原料生产基地,从源头上杜绝有公害、有污染的原料进入生产环节,保证原料质量。

  2、加强产品生产加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产品质量。生产工艺流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生产条件符合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系列国家标准要求,产品卫生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生产符合环保要求,未达到国家标准的产品一律不准出厂销售,严把产品出厂关。

  3、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经常对生产环节和操作流程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4、加强职工技能培训,提高生产环节的操作技能和现场管理水平,为产品的卫生、安全生产奠定良好基础。

 (三)加强流通和加工领域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

  1、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加强流通和加工企业的自检体系建设,建立检测站点,配备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专职或兼职),开展日常检测,实行检测结果公示制度。

  2、对确实没有自检能力的流通和加工企业,要实行委托检测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委托省、地食品安全定点检测机构代为检测,严把市场准入关。

  3、加强与食品安全定点检测机构的联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地委托安全定点检测机构,对流通和加工企业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加强对上市销售食品的卫生质量安全监测。

  四、工作步骤

 (一)2005年1月-12月。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试点单位的条件,选择、确定本地试点单位,指导试点单位,按照培育绿色市场和绿色加工生产线的主要工作任务及有关要求,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试点工作方案。督促试点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勇于探索,创造性的开展试点工作。对达到试点要求的试点单位,省、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核验收。对验收达标的试点单位,授予贵州省绿色市场或绿色加工生产线示范单位称号。

 (二)2006年1月-12月。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在总结上年度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单位的数量,加大试点工作力度,支持和鼓励省绿色市场或绿色加工生产线示范单位开展认证工作。

 (三)2007年1月-12月。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在认真总结“三绿工程”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培育绿色市场和绿色加工生产线工作。

  六、主要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全省“三绿工程”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已经成立了由省经贸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贵铁分局、省交通厅、卫生厅、省工商局、省环保局、省质监局等部门组成的省“三绿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全省“三绿工程”工作。省“三绿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商务厅,具体承担“三绿工程”日常工作。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抓紧牵头组建相应的机构,领导和组织实施本地“三绿工程”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省“三绿工程”工作,省“三绿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九个成员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三绿工程”工作的指导意见》(黔贸合发[2003]146号),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抓好绿色市场和绿色加工生产线的培育工作。

 (三)加强领导

  培育绿色市场和绿色加工生产线是“三绿工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目标和任务十分艰巨,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积极争取政府和财政的支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专项资金,加快工作进程。

 (四)加强宣传

  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三绿工程”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三绿工程”的重要意义,引导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抛弃不良的消费方式和卫生习惯,支持“三绿工程”工作,要及时宣传报道保障食品安全的有效途径和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好企业,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消费的信心。

 (五)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

  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三绿工程”工作,要把“三绿工程”工作作为商务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要定期深入企业,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要不断总结和大力宣传推广工作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稳妥、全面、健康地推进“三绿工程”工作。要加强“三绿工程”工作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各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扎扎实实做好“三绿工程”工作,把工作做实做细,务求取得实效。


来源:贵州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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