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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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27 14:43 文章来源:辽宁省商业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200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市场供应工作,保证全省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节日市场供应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市场供应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尤其近一时期,猪肉等部分副食品价格仍处于偏高状态,加之两节消费旺季的临近,市场供应压力明显增大,维护市场和价格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对此,各地商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站在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两节市场供应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做好节日市场供应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实际行动、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摆上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千方百计保障节日市场供应,防止出现脱销、断档,努力实现商品流通工作的开门红。
二、大力组织商品货源,满足居民节日需求
各地要对元旦、春节两节市场需要的米、面、豆油、猪肉、牛肉、羊肉、白条鸡、鸡蛋、蔬菜、水产品等生活必需品供给量、消费量逐一进行排队分析,准确判断市场供需状况,做到心中有数。要通过加强产销衔接,扩大外埠采购等措施,重点组织好猪肉等副食品、名优日用工业品等货源,加快催拨调运,及时投放市场。要组织企业充分利用省厅即将举办的“第二届新农村商网冬季农副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采购省外农产品,丰富省内市场供应。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及时组织好节日期间副食品调运工作,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降低流通成本,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运用价调基金、减免税费等多种经济手段,鼓励运销大户组织节日紧缺商品特别是猪肉等副食品货源,保证市场供给。
三、落实调控措施,确保节日市场平稳运行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7]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落实猪肉储备制度全力做好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辽政办明电[2007]101号)精神,按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消费量的标准落实市级储备。有条件的市,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适当扩大猪肉储备规模,增加牛羊肉、禽蛋等储备品种,优化储备结构。加强对中央、省级和市级猪肉储备的管理,确保储备肉数量充足、质量安全。抓紧制定和完善《保障重大节日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投放网络,明确具体的供应商、投放点、运输组织和信息联络等事项。市场一旦出现异常波动,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进行调控,确保节日市场的平稳运行。为做好应急处置准备,请各地务必按省厅辽商发[2007]76号文件的要求,将本地区《保障重大节日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以及应急商品投放网点、投放企业、投放品种等明细报省厅备案。
四、开展营销活动,营造繁荣喜庆的节日氛围
国家已明确将除夕调整为法定假日,各地要适应春节假日调整变化,合理安排营业时间,把握好供应节奏,及时抓住节日期间消费集中的有利商机,组织企业广泛开展贴近百姓、贴近生活、体现时代主题、弘扬商业文化等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促销活动,推出“年夜饭”、“合家宴”等服务项目,营造繁荣繁华、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引导和扩大居民消费。要重视做好农村节日市场供应,依托遍布乡镇、村屯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连锁农家店,组织大中型商业企业继续开展“庆丰收,奔小康,名优商品送下乡”为主题的送货下乡活动,满足农民节日消费需求。鼓励有条件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利用配送优势,开展农产品收购业务,系统整合商品流通,丰富城市农产品供应。面向困难户、军烈属以及城镇低收入群体,积极开展免费送货上门、送服务上门等公益活动。节日期间,各商业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努力为消费者营造舒适、方便、和谐的消费环境。
五、加强行业监管,保证上市食品消费安全
各地要在全省猪肉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销售病害肉、注水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加强酒类市场监督管理,严格实行酒类商品流通随附单制度,严禁假冒伪劣酒类流入市场。各地要于春节前夕集中开展一次食品清仓查库活动,重点清查从事肉、菜、果、酒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流通环节,净化食品市场。认真贯彻《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和《零售商供货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积极配合物价等有关部门开展物价大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合谋涨价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稳定。要组织力量,对流通经营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汲取省外个别地区因促销活动引起踩踏事件的教训,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大型营销和娱乐活动,预先制定严密的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交通堵塞、人员伤害等事件。
六、加大监测力度,及时反映市场动态
节日期间,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工作,重点监测粮油、肉类、禽蛋、蔬菜、食糖、水产品等副食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密切关注生猪价格、销量、流向、出栏量、屠宰量、补栏量等信息,及时反映市场动态,加强预警预测分析。发现苗头性和趋向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省厅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果断处置。关于春节期间启动市场监测日报问题,待省厅接到有关部门通知后另行部署。
请各地将元旦、春节市场准备情况,包括保障市场供应采取的措施、两节货源总值、猪肉等主要副食品投放量、大中型商业企业促销活动主题、加强市场监管、开拓农村市场、提高服务质量等情况形成文字材料,连同附表于12月25日前报省厅市场运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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