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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专题研究推进“东桑西移”工程项目
2009-04-07 16:05  文章来源:陕西省商务厅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为贯彻全省扩大消费工作会议关于继续深入推进“东桑西移”工程有关精神,认真落实年度“东桑西移”工作目标任务,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于3月19日下午召开“东桑西移”项目推进会,申报国家支持的4个蚕桑基地巩固提高项目和3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有关县(区)政府领导、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配套技术服务单位负责人和安康、汉中、商洛、宝鸡市商务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交流通报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研究明确了有关问题的解决意见,落实了进一步推进项目实施工作的措施,各项目单位和县(区)政府均表示确保按时限质量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省商务厅副厅长兼省茧丝办主任贾明德要求有关市、县(区)政府和实施企业,从稳定蚕桑产业发展大局出发,围绕建设优质茧丝生产基地,坚持按照政府组织协调、政策引导推动、企业垫付资金、技术服务单位配合、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办法,不失时机地抓好项目建设内容的实施,设法克服目前市场低迷、企业经营不景气带来的困难,创新工作思路,高标准严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通过项目建设引导和稳定蚕农。经研究确定,各项目单位在3月底前对照商务部、财政部417号文件规定的项目支持内容,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项目实施方案,经审查可行后上报备案,作为项目完成后检查验收的依据;项目实施区域要从有利于培育强村大户、建设优质蚕茧生产基地出发,相对集中在重点乡镇和重点村;专用蚕室和共育室建设,规模大小与建筑标准参照上年项目实施规范执行,养蚕设施和消毒防病用具力求统一配备;蚕茧收烘设施的修复改造必须达到节能环保要求,并要有利于扶持龙头企业;技术服务单位配备仪器设备,必须是文件规定范围内而且属于为基地提供技术服务所需要的;培训专业蚕技人员和蚕农的工作任务,必须在春季发种前完成;涉及对蚕农的补贴,过去项目实施规范中已有规定的,继续遵照执行,不能随意变动,没有规定的,项目单位提出意见报审后执行;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督促检查,实行每月初定期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的制度;已经实施完成的项目建设内容,由项目单位按本次会议要求进行回头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改进完善;所有项目建设内容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经市级初验后,省商务厅、财政厅组织检查验收。

  会议强调,企业实施项目内容、区域上不能和技术服务单位攻关项目交叉重复,投资额只能给一方计算;正在执行中的省上支持技改研发推广项目,不能充作本批项目内容;所有项目实施结果必须真实到位,相关资料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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