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扎实推进酒类流通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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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4-12 15:51 文章来源:海南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
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5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商运字[2005]78号)、《商务部关于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通知》(商运发[2006]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海南省自身情况,海南省商务厅认真准备,精心筹划,扎实稳妥地推进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一是厅领导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研究《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部关于酒类流通管理的有关文件,吃透精神实质,为下一步全面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深入调研,宣讲有关政策规定。3月1日至13日,厅市场运行管理处处长带领相关工作人员,深入文昌、琼海、儋州、三亚、万宁和海口等市县调研,召开酒类专题座谈会,先后邀请市县商务局领导、工作人员和企业代表100余人进行座谈,宣讲商务部有关政策规定,共商酒类流通管理具体措施,认真听取企业代表在实际经营中的问题,并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海南省商务厅关于贯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通知》。三是召开全省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会议,部署酒类流通管理工作。3月23日,在海口市召开了全省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会议,来自19个市县的43名商务局领导和主办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商务部有关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认真分析了全省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面临的困难,明确和部署了今年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任务,会议达到了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的目的。四是扎实推进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4月10日,海南省第一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已由省商务厅颁发给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大曲销售部,同时,各市县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也已全面启动。海南省商务厅还将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从5月份起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检查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实施随附单制度等情况,对违法经营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并适时向社会公布违法企业名单。五是借助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起到了积极的效果。首先是在年初就将《办法》内容及其主要特点告知主要媒体记者,前及时刊发;其次是邀请省内多家媒体记者全程跟踪我省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作及时报道;再就是各级商务部门在利用宣传车、横幅宣传《办法》的同时,在当地媒体进行了相关宣传。
目前,全省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正有序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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