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蚕桑综合利用开发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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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18 10:29 文章来源:国家茧丝办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国茧协办函[2008]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
为了解各地蚕桑综合利用开发工作情况,总结先进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动茧丝绸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决定对全国蚕桑综合利用开发工作进行调查。请各地认真填写《蚕桑综合利用开发工作情况调查问卷》,并对当地综合利用开发技术相对成熟、成果转化较好的企业(基地县)提供典型经验材料,于12月5日前一并报送我办。
联系人:刘斌
电 话:010-85093879 85093884(传真)
附件:1.蚕桑综合利用开发工作情况调查问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填写)
2.蚕桑综合利用开发工作情况调查问卷(企业填写)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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