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特殊行业管理 >  茧丝绸业管理 >  正文

关于组织和储备茧丝绸行业技术进步与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的通知
2009-05-11 15:56  文章来源:国家茧丝办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国茧协办函[200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抑制茧丝绸产业经济下滑,我办拟组织和储备一批对行业发展影响较大的重点项目,争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促进茧丝绸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进一步增强茧丝绸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重点项目要符合国家已发布的《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提出的纺织工业技术进步与技术改造投资方向(与丝绸行业相关的内容已汇总整理,见附件1)。请各地茧丝行业主管部门认真组织调查摸底,掌握本地区茧丝绸企业成熟性好、符合投资方向要求的重点项目情况,于5月22日前将项目情况汇总表、企业和项目概况表的书面和电子文件上报我办。

  附件:1、茧丝绸行业落实《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方向(2009-2011)
     2、项目情况汇总表
     3、企业和项目概况表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一日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4月份各地市场监测系统及地方“商务预报”考核通报    2009-05-08 10:57
江西省召开“东桑西移”工程项目总结会议    2009-05-08 10:49
食用农产品和生产资料价格回落    2009-05-07 14:06
五一”期间河南省消费市场货丰价稳    2009-05-06 11:48
“五一”小长假重庆市迎来消费高潮    2009-05-05 16:41
4月份河北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情况    2009-05-05 16:34
“五一”期间湖南节日市场红火    2009-05-05 16:29
南宁市“五一”消费市场繁荣活跃    2009-05-05 16:22
“五一”小长假陕西省消费品零售增长17%    2009-05-05 16:15
商务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扩大消费、创新生活”系列活动    2009-05-04 15:52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市场运行司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