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请进一步细分商务流通领域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层级的函 |
|
| 2008-05-19 10:47 文章来源:市场运行司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商市运函[2008]142号
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
近期我部就商务流通领域灾后重建工作与财政部进行了反复沟通。由于年初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涉及面广,各地上报的受灾面积很大,根据中央灾后重建工作主要以地方为主的精神,初步确定中央财政主要对县级的农产品市场含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物流配送中心的灾后重建予以支持(不含“双百市场”和“万村千乡”乡镇网点);此外,蚕茧收烘站点的重建项目进行单列,以便与财政部进一步衔接。
请各地按以上要求,在不突破原来上报大盘子的前提下,进一步细化商务流通领域基础设施灾后重建的层级,重新筛选报送相关资料(见附件,在“http:// scyxs.mofcom.gov.cn/”重要文件栏下载),务必于5月22日下班前一式二份(附电子表)上报我司,逾期不再受理。
灾后重建工作是一项新工作,工作量大,难度大,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为此做了很多工作,希望各地能继续克服一切困难,把这件有利商务系统的工作一抓到底。
商务部市场运行司联系人:王敏 电话:(010)85093881 85093884(传真) 电子邮箱:jsb322@126.com
附件:1、商务流通领域基础设施灾后重建汇总表
2、农产品市场灾后重建项目明细表
3、蚕茧收烘设施灾后重建项目明细表
二OO八年五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