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启动“五一”市场监测日报制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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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23 09:14 文章来源:市场运行司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商市运函〔2009〕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为及时掌握节日期间生活必需品供求及消费市场变化情况,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于“五一”期间启动市场监测日报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5月1日至3日,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生活必需品监测样本企业登录“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于每日上午10点前报送前一日生活必需品销售及价格情况。
二、5月1日至4日,启动重点零售、餐饮企业监测日报制度。重点零售、餐饮企业登录“商务部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于每日上午10点前报送前一日市场销售情况(报表请见附件)。
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五一”市场监测日报工作,将数据报送任务逐一落实到企业,并切实做好督促检查,确保日报数据及时、准确上报。节日期间,市场如有重大异常波动,请及时与我司(市场监测处)联系。联系电话:010-85093840 85093843。
附件1:重点监测零售企业销售情况日报表
附件2:重点监测餐饮企业经营情况日报表
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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