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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下半年600种主要消费品供求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2009-05-26 09:00  文章来源:商务部市场运行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商运字[2009]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进一步做好消费品市场运行分析,努力挖掘市场潜力,促进消费增长,现就做好2009年下半年600种主要消费品供求状况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要求填报,提高调查工作质量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消费品供给情况、消费特点,按照本通知所附调查表填报说明,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和企业的专业人员填报调查表。要科学选取调查样本,增强代表性;注意区域、行业和企业间的均匀分布,扩大涵盖面;要与以往的调查相衔接,保持延续性。要通过座谈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指导样本单位和企业详细了解和准确把握调查内容和填报要求,指导填报人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对主要消费品的市场发展前景做出客观的分析与判断,督促样本单位和企业按要求及时填报调查表。
  二、按照消费品零售额,保证调查样本数量
  2008年消费品零售额超过5000亿元的地区,调查样本数量应不少于40个;2500-5000亿元的地区,调查样本数量应不少于25个;1200-2500亿元的地区,调查样本数量应不少于15个;1200亿元以下的地区,调查样本数量应不少于10个。
  三、按照制度要求,做好市场分析工作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我部《市场运行报告制度》(商运发[2006]80号)的要求,对今年上半年消费品市场的整体发展状况进行全面分析,对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下半年主要消费品市场的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和判断,于2009年6月25日前将分析报告报我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四、加强联系,及时沟通
  工作中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部(市场运行调节司)联系。联系人:黄琴,电话:010-85093851,传真:85093846,电子邮箱:yunx_scyxs@mofcom.gov.cn,邮政编码:100731,通信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附件:1.600种主要消费品供求状况调查项目说明
   2.600种主要消费品供求状况调查表


                 商务部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1:600种主要消费品供求状况调查项目说明

  一、调查目的:通过对600种主要消费品供求状况和价格走势的前瞻性判断调查,分析预测国内消费品市场的发展规律和变化趋势,为政府部门和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决策依据和信息服务。
  二、调查时间:一年调查两次。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分别对下半年和次年上半年国内市场600种主要消费品的供求状况和价格走势进行调查。
  三、调查对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市场运行分析人员;各类流通企业负责市场统计信息分析的工作人员、负责销售或采购工作的管理人员;从事商品市场研究的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士。
  四、调查内容:包括食品、饮料等21大类共600种主要消费品,每一具体商品包括“供求状况”和“价格趋势”两项调查指标。
  在“供求状况”指标选项中,“供过于求”是指国内市场的商品供给(包括进口)持续大于需求(包括出口),表现为产品滞销、库存上升、产能利用率下降、企业效益下滑甚至破产倒闭、价格稳定或下跌等现象;“供不应求”是指国内市场的商品供给(包括进口)持续小于需求(包括出口),表现为产品热销甚至抢购、库存减少、产能利用率上升、新开工和开业的企业明显增多、价格持续上涨等现象;“供求平衡”是指商品供给(包括进口)持续与商品需求(包括出口)大体相当,表现为产品顺销、库存基本稳定、产能利用率维持在正常水平、企业效益和数量基本稳定、价格保持平稳等现象。
  在“价格趋势”选项指标中,“上升”是指由于要素价格上涨使产品成本增加,或由于市场上的该种商品或其替代品持续供不应求,导致商品市场售价在波动中呈现出上涨的总体趋势;“下降”是指由于要素价格下跌使产品成本降低,或由于市场上的该种商品或其替代品持续供过于求,导致商品市场售价在波动中呈现出下跌的总体趋势;“持平”是指调查期内该种商品的市场售价在波动中大体保持基本稳定的总体趋势。价格趋势基期为当前市场价格。
  五、填报方式:
  (一)不同调查对象可选择不同的填报商品范围。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市场运行分析人员根据本地区市场总体发展情况选择全部商品填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可选择本企业经营的商品及上下游关联商品填报;专家学者根据自己研究和关注的领域可选择部分或全部商品填报。
  (二)在判断某一商品供过于求、供不应求、供求平衡和价格上升、下降、持平时,要尽可能考虑该商品的产能、产量、品牌多寡、竞争状况、购销难易、可替代性、消费者反映、更新换代、季节变化、进出口以及不同地区的消费状况等多种因素对供求状况和价格走势可能产生的影响。填报人员结合本地区、本企业该商品的供求状况、价格水平和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对供求状况和价格变化趋势做出客观判断,并在相应的栏目中打“√”。
  (三)每年6月15—25日、12月15—25日为填报时间。在此期间内,填报人员可登录商务部政府网站市场运行调节司子站(scyxs.mofcom.gov.cn),在界面右侧“市场监测”栏目点击进入“商务部专项调查系统”(也可直接键入地址:dcscyxs.mofcom.gov.cn)填写报送。不具备通过互联网直接填报条件的,可将填好的调查表邮寄到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联系人:黄琴,电话:010-85093851,传真:85093846,电子邮箱:yunx_scyxs@mofcom.gov.cn,邮政编码:100731,通信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附件2 600种主要消费品供求状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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