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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汽车流通体制改革 促进汽车消费升级

近年来,江苏商务系统按照商务部统一部署要求,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全面推进汽车流通体制改革,促进汽车消费升级。上半年,全省限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3%,占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的30.3%,拉动其增长0.7个百分点,充分发挥了汽车消费的“顶梁柱”作用。

一、增强主动性,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一)深入实施《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规范经营秩序。一是制定出台我省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在全国率先出台规范性文件《江苏省关于贯彻<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细化了操作办法和规程。二是加大政策宣贯力度。继续指导各地开展《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宣贯工作,全面梳理监管与执法职责,指导地方按照商务执法权的三种形态,做好新车销售的监管与执法工作。三是聚焦企业关切,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积极与省工信、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沟通协调,召开部门、协会、企业座谈会,推动解决国六标准实施前的国五汽车库存高企问题,有效化解矛盾。

(二)积极推动二手车便利交易,促进二手车流通。一是推动取消省内二手车迁移限制。提请省人大修订了制约我省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省内流通的相关条例,从政策层面解决了二手车省内迁移问题。二是规范备案流程。制定了《省商务厅关于加强二手车市场经营者及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备案制度和备案程序。三是推进信息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先行先试,探索建设二手车信息管理系统。目前无锡市已建设完成市级层面的多部门联合监管信息平台。支持省行业协会在会员中推广使用统一的汽车管理信息平台系统,有效解决了交易车辆信息不透明、数据上报不及时等痛点。筹划建立省级部门联合监管平台,推动解决信息孤岛、数据壁垒等问题,实现政企、央地、部门、地地之间信息数据互联互通。

(三)启动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政策实施。研究制定了落实《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工作方案,启动建立评审专家库,主动与生态环境厅沟通环评审批事项。认真研学配套实施细则和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积极反馈意见。下发通知,对各地贯彻落实《办法》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要求各地督促企业依照《办法》规定开展回收拆解活动,引导回收企业升级改造。

(四)因地制宜,指导地方建章立制。多次深入调研,指导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南京市根据国家和省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相关要求,修订完善《南京市二手车流通管理实施办法》,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鼓励流通模式创新。无锡市出台了《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对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作了规范化、制度化规定。徐州市、淮安市、镇江市也制订完善了相关管理办法。

二、多措并举,推动汽车消费升级

(一)推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优化汽车供给。支持张家港市申报并获批开展试点,指导当地成立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确定5家试点企业。加强“一平台四体系”建设,为平行进口汽车营造良好的进口、销售和使用环境,丰富新车消费选择。上半年试点企业完成到港车辆3200台,同比增长57%。

(二)鼓励企业创新销售模式,提升服务品质。随着新办法实施及汽车消费市场变化,多品牌汽车超市、试驾车销售、租赁式销售、电商等多种模式加快在我省落地。苏宁汽车超市开业、金鹰汽车生活馆引入了品牌车销售、精品二手车交易、金融保险服务、试驾体验消费等多种业态,业务范围涵盖汽车全产业链,现场设有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为客户提供汽车试驾、购买登记等一站式汽车消费服务。江苏车行天下自主研发的“e驾游”APP,对接汽车俱乐部和各地旅游资源,为汽车自驾游提供系统解决方案。

(三)积极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挖掘消费新动能。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促消费政策建议。指导行业协会开展汽车消费摸底调查,对四千多份调查问卷进行分析,研究形成《江苏汽车消费升级调研报告》,提出相关举措建议。开展形式多样的汽车促销活动。无锡市指导当地商协会每年“五一”、“十一”举办汽车展,南京市将汽车消费纳入“消费促进月”活动,常州市武进区连续6年开展汽车下乡巡展活动,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利、丰富、优惠的购车选择。

三、强化监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厘清职责边界,明确监管范围。随着机构改革深入实施,全省商务执法职能部门发生新变化,为防止在商务执法权移交过程中出现监管真空,全面了解各地商务执法移交情况,梳理出新办法中包含监管职责4项、执法职责15项,并根据执法权是否移交提出相应工作要求:执法权移交的,要求市县商务主管部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制定案件移送规定,及时移送违法案件;准备移交的,要进一步厘清监管和执法边界,并做好移交后的相关监管工作及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活动;仍在商务部门的,要按照新办法规定切实做好监管和执法。没有执法队伍的要向相关部门反映,落实机构人员编制。

(二)积极开展专项督查,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指导各地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汽车销售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累计开展专项检查20余次,随机检查销售企业163家,接待汽车消费类投诉234起,出具警告书和处罚决定书35份。针对西安奔驰事件,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赴常州、扬州两地开展汽车销售市场专项检查,检查总体情况良好。

(三)强化安全意识,严格安全生产管理。日常监管工作中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出台了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的政策文件,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汽车流通业管控,督促各地严格执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发放制度和二手车交易“实物、实名、实情、实地”登记制度。指导各地商务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倡导诚信经营,指导其在行业培训、政策宣讲、信息统计、行业分析、汽车展会等方面开展工作,支持协会成立二手车行业商会、新车经销商会、汽车后市场商会等分会,对企业分类指导,精准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借鉴兄弟省市先进经验,积极探索汽车流通管理新模式,寻找有效工作抓手,切实推动我省汽车流通行业管理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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