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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规范汽车流通秩序

近年来,宁波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推动汽车流通行业蓬勃发展。2018年新车销售29.1万辆,同比增长8.1%,二手车交易26.2万辆,增长8.5%,截至2018年底全市汽车保有量258万辆。汽车流通业已经成为宁波市区域经济发展、汽车产业链集聚、城市消费增长的重要保障,对引导全市生产、扩大消费、带动就业具有重要作用。

一、落实《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规范汽车销售市场。

(一)部门合力监管,规范经销商经营行为。西安奔驰维权事件发生后,我局积极主动应对,组织力量对江北区环城北路、鄞州区下应北路等汽车销售集中区域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对照《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商务执法条款进行现场督查。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等问题,会同市场监管、银保监等机构对部分汽车经销商存在收费价格不明示、服务项目不规范、强制搭售保险等问题进行联合督查,按照《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加强监管、集中整治。对消费者投诉的汽车维权事件,由市12315统一牵头受理,根据部门职责协同处理,形成汽车消费投诉闭环处理机制。

(二)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今年6月,我局指导市汽车流通协会发布了《宁波市汽车经销商规范经营自律公约》,引导会员企业加强行业自律,以此建立良好的汽车销售服务诚信机制,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打造公平透明的汽车消费环境。

(三)依托港口优势,做大平行进口汽车市场。积极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关税调整等不利因素,我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优化口岸通关环境,推进无纸化申报、提前报关模式改革,提升整车进口通关效率。同时鼓励平行进口汽车经销商在市区范围内开设展厅并给予相关政策及资金支持,方便居民体验、购买平行进口汽车。2018年梅山保税区完成汽车进口达10388辆,首次突破万辆,外贸进口额32.7亿元。

二、扩大二手车流通,整治规范交易秩序。

(一)规范经营主体,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落实《宁波市二手车流通管理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市二手车流通管理联席小组职责,定期召开联席小组会议,共同解决我市二手车流通存在的相关问题。对新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要求符合经营场所面积、市场配套服务等多项指标。通过严把交易市场准入关,逐步规范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针对近年来出现的“网上二手车交易市场”问题,积极与省商务厅及市场监管部门对接,认定“仅有网上交易平台,为二手车交易提供居间信息服务的二手车网络交易企业,视同二手车经纪企业管理”,杜绝了空壳市场的产生。

(二)加强交易监管,确保交易真实性。我局会同市公安局、二手车流通协会开发了宁波市二手车交易信息采集系统,该系统主要分为固定端及移动端两部分,固定端安装在交易市场,主要负责二手车经营主体的备案审核及交易双方现场影像、信息采集,移动端APP安装在经纪公司代理人员手机上,主要完成交易双方不能同时到达现场时的影像及信息采集,并最终将信息上传至系统固定端,确保二手车交易的真实性,减少交易纠纷,切实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利益。同时政府各部门加强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从严购车人员身份背景审查和车辆流向监控,促进二手车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服务可监管,严防通过二手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系统已备案二手车经营主体895家,二手车经纪人员2275人,采集二手车交易信息52.3万条。

(三)开展清理整治,规范交易秩序。鉴于二手车流通管理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难度大等特点,我市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开展了二手车交易领域联合整治,整治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总牵头,下设四个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小组。第一组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对二手车流通行业整治工作的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行业发展统筹规划及经营主体备案和交易信息采集系统的管理规范工作;第二组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对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营机构开展整治,对部分不经营、半经营的二手车市场加大整治和规范力度,清理整顿一批不能发挥市场功能的市场,加大推广使用《宁波市二手车买卖合同》使用力度;第三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对交易车辆专项整治,对盗抢车、拼装车、“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第四组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场外经营的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对马路中介的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现象予以整治,有效改善市容市貌。整治期间共查处各类二手车交易违法案件43起,罚没款354.02万元;抓获各类涉案犯罪嫌疑人56名,端掉二手车交易犯罪团伙8个,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进一步净化行业发展环境。

三、提高拆解能力,完善报废汽车回收体系。

(一)鼓励老旧汽车报废更新。2019年5月,我局会同市交通局等部门共同起草了《宁波市加快推进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将对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柴油营运车辆给予补贴,鼓励老旧营运车辆淘汰更新。下一步,我市将借鉴上海、杭州等地经验做法,逐步推进国一、国二汽油车提前淘汰,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促进汽车更新消费。

(二)促进企业升级改造。我局主动督促、帮助企业升级改造,在土地供应、环评认证等方面积极协调市级相关部门给予支持。宁波市报废汽车总公司及鄞州分公司两家企业共陆续投入1000万元对拆解生产线进行改造,购入拆解破碎设备,同时新增拆解场地45亩,提升场地堆放、回收拆解能力。通过企业的升级改造,完善我市报废汽车回收网络体系,提高专业化拆解能力、提升回收利用水平。

(三)加强回收拆解监管,促进回收价格市场化。目前我市现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1家,其下属分公司8家,报废汽车回收价格普遍在200-300元每吨。回收价格偏低导致车主报废老旧汽车积极性不高,更有个别车主将车私自卖给汽车修理厂,造成一定安全隐患。我局着力加强行业日常监管,不定期开展“双随机”督查,检查企业销售拆车件记录及相关信息录入情况,确保回收、拆解、再利用各个环节规范化。下一步我局将配合省商务厅做好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质申报及认定工作,引进资金实力雄厚、拆解技术先进的企业,促进市场竞争,引导提高报废汽车回收价格及拆解利用率,形成促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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