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8〕83号)要求,商务部起草了《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12月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10-85093317
传真:010-85093314
邮件:wangweili@mofcom.gov.cn
感谢您对商务部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的支持!
附件:1.《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