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消费促进司 类型:原创
2020-10-23 17:20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3642号(工交邮电类354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解除对摩托车消费的限制促进国内市场繁荣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系统梳理了我国摩托车产业发展及地方城市限制摩托车通行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促进摩托车产业发展的建议,很有借鉴意义。商务部重视摩托车产业发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消费促进工作,推动完善机动车强制报废管理制度,促进摩托车产业持续发展。
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消费促进工作,为摩托车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今年以来,商务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消费促进工作,强化完善消费体制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出台促进消费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关于统筹推进商务系统消费促进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组织实施“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指导各地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开展消费促进工作。随着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总体恢复正常,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政策发力见效,消费市场持续回升向好,商品消费增速持续加快,为促进摩托车等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据协会统计,2020年1-8月,我国摩托车产销分别为1032.3万辆和1039.9万辆,同比下降5.1%和3.7%,降幅持续收窄;其中,8月份产销分别为为162.8万辆和160.4万辆,同比增长4.5%和6.1%。
二、推动完善机动车强制报废管理制度,开展相关规章修订工作
2012年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对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加强环境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机动车整车质量和技术性能不断提升,有关方面建议对《规定》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目前,商务部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规定》修订工作。
下一步,在推进修订《规定》过程中,将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统筹考虑车辆使用强度、技术状况、安全需要、节能环保等各种因素,综合摩托车行业、社会公众、政府管理部门等各方意见,研究确定摩托车等机动车报废的科学合理标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摩托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国商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商务部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