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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引导 强化监管 构建山东汽车流通新格局

近年来,在商务部指导下,山东省积极推进汽车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汽车产品供给与服务,畅通新车、二手车、报废车流通渠道,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汽车流通领域各方面工作均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基本情况

在各项利好政策推动下,山东省汽车流通行业发展迅速。截至目前,全省共有资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29家,备案二手车交易市场393家,汽车销售企业2371家。2019年上半年,全省累计回收报废机动车5.3万辆,同比增长22%;二手车交易量突破140万辆,同比增长19.7%;汽车挂牌量105.3万辆,同比增长6.2%,其中乘用车上牌量85.9万,同比增长3.7%。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多种措施并举,维护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秩序。

落实《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安全环保新要求,引导企业积极适应行业促进拆解企业转型升级,注重发挥政策导向,强化废旧车辆交售力度,实现行业快速发展。一是抢抓政策机遇,营造良好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环境。根据山东省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工作部署,全省各地加强缉查布控,适当缩短营运柴油货车使用年限,大货车、大客车交售数量显著提高。2019年上半年,全省回收货车3.5万辆,同比增长9.1 %;客车1.3万辆,增长75%。济南市出台了老旧汽车更新财政补贴政策,截至2018年底累计发放补贴资金1.3亿元,提高了车主交车和企业拆解积极性,2018年回收老旧车1.98万辆,同比增长170.7%。二是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升拆解利用水平。推动企业完善设施建设,加快设备改造和技术进步,省内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加大对废钢剪切、破碎、分类等设备的投入,全省精细拆解后处置收益平均上升12.5%左右。截至目前,全省回收拆解企业总拆解场地面积19.2万平方米,存储面积44.3万平方米,年设计拆解能力达80万辆。三是突出制度引领,进一步规范资质企业经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大中型货车、营运车辆现场监销制度,对车辆拆解现场实行全过程监控。制定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流程》,对企业回收拆解的全流程提出规范要求。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使用为抓手,规范企业领用、使用程序,根据上期拆解汽车数量和证明使用情况严格核准,确保谁使用、谁领取,杜绝交叉使用、冒领冒用、违法买卖等现象,切实维护行业秩序。鼓励回收拆解企业科学设置回收服务网点,实施“电话预约、上门收车、免费拖车”等便民服务举措,方便车主交售车辆。四是开展专项整治,重拳打击非法拆解。发挥社会、媒体监督作用,针对电视节目《问政山东》曝光的问题,7月初,我省下发《关于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组先后赴6个地市对非法拆解窝点进行暗访取证,共取得视频50余条、照片100余张、地理位置30余个。截至目前,各市共打击取缔非法拆解窝点178个,回收拆解行业秩序明显好转。

(二)规范创新齐驱,促进二手车消费市场繁荣发展。

以规范市场设立、便利二手车交易为重点,着力将二手车市场打造为汽车消费新增长点。一是营造二手车自由流通的政策环境。严格落实国务院和商务部要求,制定出台了我省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坚决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会同公安、环保等部门加强对各市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推动二手车自由流通。二是加强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管理,推动行业规范经营。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等,制定我省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条件、备案材料、备案程序,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严格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流程,全面开展各类二手车经营主体底数摸排,确保相关经营主体应知尽知、应备尽备、应采尽采。为确保备案信息的真实,要求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对二手车交易市场实地查验,确认主体资格条件,统一报省商务厅进行公示后将名单函告公安、税务部门。三是创新发展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模式。鼓励大型二手车交易市场跳出摊位费、发票服务费等传统经营模式,进一步优化服务,拓展二手车上下游产业链。临沂(兰田)金泉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在二手货车区试点取消车位费、车辆过户开票费用,市场内每成功交易一辆二手车,收取商户1000至1500元作为二手车检验检测、质量担保、短期保险、二手车回购等综合服务费用,实现市场、商户、消费者三方共赢。今年5月,青岛、济宁两市获首批国家二手车出口试点资格,首批80台出口二手载货车已于7月下旬从济宁起运,为活跃省内二手车交易市场、丰富二手车流通渠道做出了积极探索。

(三)服务管理并重,持续优化改善汽车消费环境。

一是积极落实《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宣贯,指导各市开展汽车销售违规行为查处,规范新车销售,累计处理投诉电话、信函约千余件。在全省商务系统印发《商务依法行政手册》,对《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执法条款进一步解读。在省内推广汽车销售企业“三明示、二禁止、一书面”制度,即在明显位置明示《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等国家规定、明示省、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发布的应当公开的政策通知要求、明示各类产品、服务内容和价格;禁止强制捆绑销售保险、汽车用品;禁止车证分离;企业收取定(订)金和销售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二是广泛开展行业调研,摸清行业发展脉搏。为准确了解汽车流通行业发展现状,组成省商务厅、汽车流通协会、二手车协会、物资再生协会共同参与的工作组,在省内开展大范围走访调研,调研对象涵盖低、中、高三个档次近20个家用车品牌,为制定推进汽车消费政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三是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拓宽汽车消费通道。青岛获批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作为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重大试点示范项目,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汽车消费选择。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改革,确保新旧制度有效衔接。深入学习《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积极为企业设立提供政策解读。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回收网络,加强放管服改革,科学合理、稳定有序推进企业增设工作,推动形成行业适度竞争的健康环境。以换发新资质证书为抓手,推动现有企业转型升级,改造拆解设施设备,延长产业链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行业经营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管理,提升市场流通自由度。二手车交易高速增长对二手车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以打造自由通畅、诚信放心的二手车流通行业为着力点,破除二手车流通遗留政策桎梏。加强交易市场备案流程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市场和开票市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推动汽车流通行业管理改革,扩大汽车消费。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继续强化汽车流通行业事中事后监管,采用“双随机”等办法对汽车销售及相关服务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多渠道多层次宣传执法典型案例,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复制,营造公平公正放心的汽车消费市场。探索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和汽车下乡,依托协会开展汽车促消费展销活动,全面释放汽车消费市场购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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