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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家药品零售企业成为第二批“中国药品零售企业诚信经营公约”成员

为加强药品零售企业诚信建设,树立诚信经营意识,构建良好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中国医药商业协会零售药店分会制定了《中国药品零售企业诚信经营公约》。

《公约》的宗旨是树立诚信理念,强化诚信意识,共铸行业品牌。药品零售企业可自愿申请加入《公约》。加入《公约》的企业必须恪守以下准则:遵守政策法规,接受监督管理;建立自律体系,维护市场秩序;坚持诚信经营,创建诚信品牌;提供专业服务,保障用药安全;遵守诚信公约,履行社会责任。

日前,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药品零售企业成为第二批“中国药品零售企业诚信经营公约”成员。

 

 

名单如下: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北京医保全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壹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宁波四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东路连锁店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湛江大药房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深圳大药房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佛一大药房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佛山大药房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大药房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垂虹大药房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中山大药房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迎新街连锁店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台火车站连锁店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市南湖大路连锁店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双阳大街连锁店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农安站前连锁店

湖南九芝堂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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